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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青年律师专业化培养
来源:张家界分所 张霞 发布时间:2023-07-28 点击量:

随着我国律师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青年律师的占比数不断增高,并在各个领域显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引导青年律师走向专业化道路,已经成为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所谓“专业化道路”并非空穴来风,其源于国家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法律纠纷的日渐复杂、客户对律师的要求越来越高,青年律师作为行业的新鲜血液,可塑性极强,而引导青年律师走向专业化道路不仅有利于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的专业化水平,亦有利于提高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团队化建设以及市场竞争力,而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执业的基本场所,对青年律师起着直接引导作用。

一、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专业化培养的现状

自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我国律师事务所数量一直增长至今。根据司法部发布的《2020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截止2020年,我国共有律师事务所3.4万多家,其中律师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2.27万多家,占比66.02%;律师11人至20人的律师事务所7100多家,占比20.83%;21人至50人的律师事务所3400多家,占比10.08%;律师51人至100人的律师事务所680多家,占1.99%;律师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360多家,占比1.08%。

从前述数据分析可知,我国中小型的律师事务所(人数低于50人)占全国律师事务所比例高达96.93%,这类律所通常是由几个合伙人就资源共享上建立合伙关系,并共享办公场地租赁、行政助理等资源,从而节省各自执业成本。该类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大多采取以下模式:合伙人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培养刚进入律所的青年律师,将部分案件交由徒弟办理,对徒弟办理的法律文件进行修改、把关,再给予徒弟一部分业务收入作为生活费用。待青年律师执业之后,律师事务所将不再对其进行管理,大都是由律师自己开拓案源、办理委托,并向律所缴纳一定的管理费。采取该类培养模式的律师事务所占我国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0%以上,在此种模式下,青年律师的专业化之路面临众多困境,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律师事业的发展。

二、青年律师专业化面临的困境

(一)收入微薄,无法对案件进行选择

各行各业都存在“二八定率”,在律师行业中“二八定率”也尤为明显,即20%的律师掌握80%的案源,80%的律师只有不到20%的案源。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所能代理的案件本就寥寥无几,勉强能够维持生计,且为了生存的需要,青年律师往往不会放弃任何能够接受委托的案件,还会发生律师行业恶性竞争的情况,所谓的青年律师专业化道路更是无从谈起。

(二)缺乏经验,专业定位困难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主要侧重与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忽略了实务操作,因而导致很多青年律师虽然理论知识丰富,但缺乏实践经验,也正是因为实践经验的缺乏而致使青年律师无法准确地选择专业化的方向。

(三)律师事务所没有专业化培养机制,缺少专业性的指导

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既有的培养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学徒式”,即师傅带徒的方式对青年律师进行培养,该种方式虽然可以解决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的成长问题,但会让青年律师产生依赖感,缺乏自主思维。二是“粗放式”,即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不会进行直接管理,采取放任不管、自由发展的方式。前述两种培养方式,即没有建立专业化的培养机制,对青年律师也没有进行专业性的指导,所谓的青年律师的专业化道路也无从谈起。

(四)缺乏职业规划

青年律师大多数人都是刚刚走进社会的大学生,人生阅历缺乏,职业经验尚浅。他们虽然对律师执业满怀热情,但缺乏客观理性的认识,导致无法对自己的职业道路进行合理、有效地规划。

三、建立专业化培养制度

(一)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

传统合伙律师事务的合伙人都是通过原“师徒式”“粗放式”的模式成长起来的,对于青年律师的培养观念也停留在传统观念。因此,若律师事务所想要对青年律师进行专业化的培养必然需要摒弃以往的传统观念,建立律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体系。在一体化管理体系下,律师事务所将打破以往合伙人各自为政的常态,将承办的所有案件交由律师事务所进行统一分配,青年律师也将从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挂靠”关系,走向劳动关系,由律师事务所进行管理。合伙人也从繁琐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抽身出来,身份也向管理者转变。此时合伙人才会有时间、精力考虑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前景,进而对律师事务所的制度进行思考、完善,对青年律师的进行专业化的分工、培养。

(二)建立业务学习制度

首先,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青年律师的入职培训制度。对于刚踏入律师行业的青年律师,往往是刚从大学毕业或者从其他行业专业而来,虽然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是往往不知晓如何承办律师的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基于此种情况,律所应当编纂适合新入职的青年律师的培训教材,包含如何接待当事人、诉前材料准备、开庭流程、执行程序、合同修改、法律意见书草拟等涉及律师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的基础知识。

第二,建立青年律师专业培训制度。在青年律师入职并掌握基础律师业务后,针对青年律师自身的特点以及自身意愿,有针对性的就某一领域的法律知识对青年律师进行专业培训,引导青年律师走上专业化道路。

第三,建立青年律师业务考核制度。无论是入职培训制度还是专业培训制度的实施,为保证培训效果,都需要青年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设置的考核、评测,即要求青年律师在一定时间内自学入职培训或专业培训的内容,对其安排针对性的考核、评测,使青年律师能够巩固通过培训学习的专业知识。

(三)专业发展精细分工

律师事务所应主动引导青年律师在掌握律师基础业务能力后,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某一项专业领域进行重点发展,引导青年律师不断学习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当青年律师确定了重点发展的专业领域后,律师事务所还需结合自身律所的情况侧重将该领域的案件安排给该青年律师,使青年律师能够在该专业领域上越走越远。

(四)薪资保障以及激励制度

对于青年律师的培养,除了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外,还需要给予青年律师一定的物质保障。正如前述所说,律师事务所在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后,青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从“挂靠关系”走向了“劳动关系”。基于劳动关系,律师事务所应给予青年律师合适的薪资保障以及“五险一金”的待遇。除薪资保障以及“五险一金”的待遇外,为促进青年律师的工作、学习积极性,律师事务所还应当建立激励制度,例如对青年律师的年度工作业绩、敬业精神等内容进行考核,颁发年终奖励,还如对于青年律师办理律所案件给予部分提成。通过良好的薪资保障以及激励制度帮助青年律师度过职业初期的困难期,能够顺利地从青年律师过渡成为资深律师。

四、结语

现阶段律师行业普遍存在青年律师生存难、发展难的情况,导致律师人才流失严重。律师事务所应注重青年律师的发展,引导青年律师成长为资深律师,让青年律师从受益者最终成为传道授业者,以青年律师的不断发展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全面发展。青年律师的专业化培养需要我们大家互相学习、不断推陈出新,探索、研究适合青年律师成长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推动青年律师不断成长,以青年律师的不断成长,推动律师事务所不断发展,促进我国律师行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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