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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旅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
来源:长沙总所 国际与知识产权部 发布时间:2023-07-28 点击量:

前言

自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到春节旅游、再到春暖花开游人如织,从长沙不夜城的灯火辉煌到湖南各地出游火爆,无不辉映着湖南省旅游业的全面回暖,这注定是一个美好的春天。作为我国的文化资源大省,湖南省拥有许多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景点,“奇峰三千”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张家界、“丹霞之魂”世界自然遗产地崀山、“世界媒体艺术之都”长沙、“五岳独秀”的南岳衡山、“忧乐精神”的岳阳楼等瑰丽竞秀,享誉世界。这些景点作为湖南省丰富、独特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需要得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以确保其持久的保护和发展。


一、现状

与传统旅游依靠基础投资建设景观或打造周边商业圈为手段、获取简单的投资收益相比,新型的文化旅游和IP旅游着重于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以提升旅游的文化附加值,从而促进旅游综合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

我国曾长期处于旅游景点建设与文化产业开发脱节的状态。目前,地方文旅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旅游景点运营单位更多的还是关注于旅游资源和旅游项目的初级开发和运营,却忽视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开发和管理,导致旅游资源同质化现象严重,主要体现在:旅游景点名称抢注、滥注严重;旅游路线设计雷同,旅游项目同质化严重;山寨景点增多,旅游衍生品设计品质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欠缺等。

基于对以上情况的研究与思考,本文将从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角度,探讨湖南省旅游景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01 景点的著作权保护

景点本身就是一种创作,它的形象、布局、名称、解说等都是由人创造的。因此,景点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应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在实际应用中,景点的著作权可以通过景点的地理标志、商标、标识、标牌、介绍等方式进行保护。例如,岳阳楼相关美术作品可以注册商标、设计特殊的标志和标牌,以确保其品牌形象的独特性和权益。

同时,景点的解说也可以通过著作权的方式进行保护。景区中的文物、建筑、自然景观等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这些信息可以通过景区官方发布的讲解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传递给游客。景区可以通过创新设计独特的讲解形式和内容,从而获得更高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02 景点的商标保护

景点的商标保护也非常重要。景点的商标不仅代表了景点的品牌形象,还代表了景点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景区名称或关联性强的其他名称可以注册商标,以保护其品牌形象和专有权益。此外,景区还可以根据景点的不同特点和文化背景,设计不同的商标形象,以更好地传递景点的独特价值和文化内涵。

主管部门和具体运营单位应当积极关注相关的商标确权和保护,对抢注滥注以景区名称为商标的行为予以抵制,及时提起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和商标诉讼等程序;对于具有代表性的景点名称,应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和开展商标布局;对于当地特色旅游产品应及时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03 景点的专利保护

景点的专利保护主要是针对景区开发的新型游乐设备、特殊交通工具、观光车辆等。景区可以申请专利保护,以防止其他景区或企业盗用其发明和创新成果。此外,景区还可以通过技术引进和技术转移等方式,提高景区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04 景点的商业秘密保护

景点的商业秘密包括景区的营销策略、经营管理模式、资金流动等。景区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和建立保密制度等方式,保护其商业秘密,防止其被竞争对手窃取。同时,景区还应该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管理,确保员工不泄露商业秘密。


05 景点的地理标志保护

景点作为一个地理区域的文化产品,具有独特的地理标志,例如张家界、岳阳楼、衡山等。景区可以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保护其地理标志的独特性和专有权益。通过地理标志认证,可以增加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06 景点的传统文化保护

湖南省的旅游景点中,许多景点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例如岳阳的岳阳楼记、常德的桃花源记等。景区应该加强对这些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景区可以通过举办文化活动、推广传统文化产品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这些传统文化。同时,景区也应该注意文化传承与商业开发之间的平衡,避免过度商业化导致传统文化的失味。


07 景点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景区可以通过建立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扩大其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景区还应该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网络盗版和侵权行为对景区形象和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08 景点的形象设计保护

景区的形象设计包括景点的标识、宣传册、广告、建筑设计等方面,是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景区的营销和品牌形象带来重要的贡献。景区应该注重形象设计的保护和管理,保持其原创性和独特性,避免侵权行为对景区形象和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二、建议


在保护景区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重视以下几点:


01 加强意识教育

景区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应该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教育,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和保护方法,增强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02 完善管理制度

景区应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保护和维权等方面,明确责任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各个地区各个旅游景点各具特色,有必要就其自身特点制定适合当地旅游业实际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旅游知识产权规范体系。结合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和旅游法的现状,结合当地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旅游系统制定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南,甚至可以请求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人大就当地旅游业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同时,在区分旅游资源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制定不同的操作规范细则。


03 加强合作和沟通

景区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组织和专家的合作和沟通,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法规变化,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和方法,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我省的著名旅游城市张家界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张家界旅典文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家织锦(西兰卡普)相关经营活动的高价值创新型企业,集传承、保护、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土家织锦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清晰、管理运行模式科学,知识产权人才团队创新有力。目前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共计50余件,其中双面土家织锦织造技术和64扣织造工艺填补了国内土家织锦技术和工艺的空白,对土家织锦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被确定为张家界市首批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公司深挖知识和技术,依托张家界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确立了“文化+旅游+扶贫”发展思路,致力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抢救整合、开发和传承推广,走出了一条“文旅融合发展,产业带动扶贫”的特色路子。


04 加强监督和执法

政府应该加强对景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执法机构的专业化和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为景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64号提案的答复》中,省文化和旅游厅就明确提出“以大赛和各类文创活动为契机,立足湖湘文化,聚焦当地文化元素,提升当地文旅产品整体水平,创新文旅融合新模式,形成文旅产品设计、生产、落地、销售、推广的全产业链,打造文旅融合创新创意新模式。坚持双效统一、创意赋能,助力构建文化、旅游、生态、互联网、科技深度融合的湖南文旅新经济发展格局”,并再次强调了对文旅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协商、配合,加强顶层政策设计、持续强化行政保护手段、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强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


三、结论

作为湖南省的重要产业之一,旅游景点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经济价值,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对景区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不仅是景区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旅游业整体发展的需要。景区应该加强对景点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地理标志、传统文化、网络知识产权、形象设计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只有通过加强保护和管理,保护景区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才能提高景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繁荣。同时,政府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景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和保障,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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