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动态

NEWS & EVENTS

人和人张家界分所承办的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获评市中级人民法院10大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界分所 发布时间:2024-10-16 点击量: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涉旅纠纷案件,平等保护旅游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治化旅游营商环境,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全市两级法院近五年来办理的涉旅纠纷案件中选取了10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成功入选。

 

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来源: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中旬,朴某及其家人、朋友通过浏览美团、大众点评等网络平台关于景区宣传照片后,决定前往张家界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游玩。2020年7月13日,朴某等人购票进入景区游玩,发现山上云雾弥漫、能见度低,无法观赏到心仪的风景。朴某认为网络宣传照片里,天门山景区青山碧水、五彩缤纷,与当天所观赏到的风景不一致,景区存在虚假宣传,侵犯了其知情权,遂提起诉讼要求景区退还一半的票价。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团、大众点评对张家界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评价存在好评与差评,平台及景区均未对用户评价中的差评进行屏蔽,朴某可以客观全面了解景区情况。朴某也事先对游玩期间的天气进行了查询,并通过美团、大众点评对天门山景区进行过了解,美团、大众点评中的相关评价也客观反映了景区起大雾后的观景效果,景区并未侵犯朴某的知情权,也不存在虚假宣传。张家界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为室外自然景观,景区景色受天气原因影响较大,并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且不同人对不同天气会有不同的主观感受,朴某认为雾天旅游体验差是一种主观感受,不能作为认定景区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故判决驳回朴某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自然景观风景绚丽、景色怡人,游客可以畅游在山水之间,享受自然之美。但自然景观受天气等自然原因影响较大,并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因天气的不同、季节的变换、时月的差异,自然景观所呈现出来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景区发布在网络上的宣传照片肯定是优选的一些拍摄效果俱佳、呈现效果迷人的照片,只要是实景拍摄,没有实施“移花接木”“以假充真”等非法手段,就不能认为景区存在虚假宣传,更不能仅因受天气影响看到的景观与宣传照片上不一致就向景区主张赔偿。若景区一无违约,二无欺诈,也不存在其他过错,游客就不能要求景区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自然因素不可控制,游客出游前应充分了解天气状况并谨慎选择游览景点,防止“坏天气”影响好心情。

2、郴州分所

人和人(郴州)律师为郴州市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专题讲座

2024年9月30日,人和人(郴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郴州市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影响专题讲座,郴州市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领导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上,律师 以《公司法》的修订概况、对国有企业的影响为抓手,重点从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机制、董监高责任变革、国家出资公司的特殊规定等多方面进行重点解读,深刻阐述了新《公司法》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此次讲座受到了与会领导的一致好评。通过此次培训,大家表示对新《公司法》有了更透彻的理解和掌握,今后将把新《公司法》更好地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和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image.png


Copyright◎2021 www.rhr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2022013581号-1Powered by CE Utimate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