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11月27日,长沙法院发布2021-2024年度破产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成功入选。
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通过破产和解程序保护农民工权益和保留企业营运价值
01基本案情
某建筑公司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系长沙本地知名老牌建筑施工企业。2019-2021年,建筑公司陷入经营困境,长沙中院于2021年9月30日裁定受理该建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11月30日指定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该公司在建工程众多,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多地,涉及千余名施工人员,涉案资产5.3亿余元,法律关系和资产负债情况极其复杂。管理人进场以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为企业存在重整或者和解的可能性,便主动引导公司确定和解思路并协助其向法院申请和解。
2022年5月9日,长沙中院根据该公司的申请,裁定其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和解程序。2022年7月1日,长沙中院裁定认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2022年8月,管理人向建筑公司交还营业事务并返还财产。企业现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按和解协议的约定清偿企业债务。
该案办理过程中,管理人在长沙中院的指导下,深入研究理论,创新工作思路,一是尽早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并制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经营方案》。二是尽早引导债务人确定和解思路,增强债权人对和解的信心。三是针对案件特点,确立特定的债权受偿原则。四是重视维稳工作,确保破产案件不出现涉稳事件。本案的成功办理,为管理人开展破产和解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破产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
02典型意义
本案以破产清算开场,以破产和解落幕,用时仅七个月,系通过及时转换程序快速实现中型建筑企业破产和解的典型案例。该案充分尊重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思自治,适时推动清算程序转入和解程序,有效发挥和解制度优势,在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维护了企业营运价值,帮助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挽救了长沙本土老牌建筑企业,为审理建筑施工企业破产案件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